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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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带家人一起出游,订了两间房住了4晚。酒店位置很好找,在热电厂进门不远处,环境幽雅,安静,适合玩累了好好休息,离老城区8公里,离白马寺和龙门石窟各20公里,离少林寺90公里,适合自驾游,停车位很多。孩子在这里住的很高兴,酒店服务人员很热情,态度很好,比很多宾馆强多了。早餐管饱,豆腐汤不错,中餐和晚餐份量很足。借用酒店的宣传图片,所见即所得,下次来洛阳,我还会选这里住,安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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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安静,就是设施时间太老了,床很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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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不错,有停车场